杭州市严肃查处7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

  11月 21 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曝光7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涉案土地面积达82.6亩。这7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经当地公安部门立案查处,目前已有8名涉案当事人因违法行为获刑。

  此次曝光的7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中违法主体既有个人也有企业,违法的根源主要是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和受经济利益的驱动等,最终逾越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红线”而受到法律制裁。

  个人非法占地,谋利不成反获刑

  为了牟取个人的经济利益,企图非法占用土地,最后谋利不成反获刑。此次曝光的7起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中马军明等6人非法占地案就属于这种典型。

  2006年4月5日,马军明、姚叙林、姚忠良、倪洪棋、郑建平等人以合股经营农庄的名义向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塘河村五组村民租赁农用地,于当年12月将其中20亩出租给转塘大清谷大唐骏马苑经营者李凌用于开设跑马场,并按李凌要求在该块农用地上建造跑道、马棚、观赏房等。李凌于2007年2月起经营跑马场直至2009年停业后,马军明、姚叙林、姚忠良、倪洪棋、郑建平又在该宗地上建围墙、铺设碎石、浇筑水泥地坪和沥青地坪等,共造成10370.4平方米农用地耕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为三级。案发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西湖分局配合公安部门对此案进行查处。今年7月25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马军明、姚叙林、姚忠良、倪洪棋、郑建平有期徒刑各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李凌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企业非法占地,发展不成尝苦果

  企业发展离不开土地资源,然而极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淡薄,未依法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就占用土地,结果不但谋不成发展,反而将因违法行为付出重沉代价。此次曝光的7起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中,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属于这种典型。

   2008年12月,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区良渚街道大陆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办公楼及其他配套设施,致使7.719亩基本农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为三级。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经调查后认定,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并于今年6月22日将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立案侦查。现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已受理该案,立案侦查,等待涉案当事人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此次曝光的违法典型案件中,还有一起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典型案——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非法采矿案。2010年3月至11月,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朱岳尧等三合伙在傅墩村馒头山非法开采粉砂质页岩55415立方米,约合110830吨、价值人民币775810元。今年9月2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依法将该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移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今年9月6日,杭州公安局萧山分局依法决定对朱岳尧等三人非法采矿案立案侦查。

  据了解,近年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加大国土资源违法防控力度:通过推广乡镇(街道)土地执法综合防控机制,建立土地违法行为查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共同监管责任取得明显成效,通过日常巡查、卫星遥感和群众举报,确保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今年以来,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已立案查处违法用地937宗,涉及土地面积3241亩,有力维护了杭州市良好社会秩序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全市7宗国土资源违法典型案件的公开查处,是严格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又一次实际行动。下一步,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将继续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严格查处的高压态势,并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当事人,要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触犯刑律的,要坚决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附:曝光台

   1、富阳市春江街道太平村村民王君飞非法占用春江街道村集体土地32.5亩,建造塑料粒子场,造成被占用的耕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耕作条件达到二、三级不同程度的破坏,其行为已涉嫌犯罪。今年4月,富阳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富阳市公安局立案查处。目前,当事人刑事侦查已结束,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富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西湖区三墩镇双桥村农民高树农未经审批擅自将西湖区三墩镇双桥村约13亩地分别转租给任大亮、冯征明(其中转租给任大亮10.585亩,转租给冯征明2.508亩),并违规对土地表面进行浇筑,致使12.648亩耕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为三级。今年7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判处高树农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任大亮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3、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占用余杭区良渚街道大陆村集体土地建造厂房、办公楼等,致使7.719亩基本农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为三级。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调查后认定,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行为已涉嫌犯罪,并于今年6月22日将浙江丰博日用品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依法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立案侦查。

  4、姚如元等人于2008年12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区良渚街道杜甫村搭建钢棚并进行土地硬化,经鉴定其中13.963亩基本农田种植条件。余杭分局调查后认为,姚如元等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已涉嫌犯罪,于2011年6月22日移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立案侦查。

   5、马军明等六人非法占地,致使10370.4平方米农用地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为三级。今年7月25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被告人马军明、姚叙林、姚忠良、倪洪棋、郑建平有期徒刑各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李凌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6、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朱岳尧等人非法开采粉砂质页岩55415立方米,约合110830吨、价值人民币775810元。今年9月2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依法将该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移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今年9月6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依法决定对朱岳尧等三人立案侦查。

  7、2009年7月至2010年11月,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村民陈国在萧山区进化镇傅墩村上城吴非法开采凝灰质粉砂质页岩矿12460平方米,约合32396吨,价值人民币307762元。2011年7月1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萧山分局依法将该非法采矿刑事案件移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2011年7月13日,萧山公安分局依法决定对陈国树非法采矿案立案侦查。

来源: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
邦伟建材微信公众号